研究生
201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生复试安排
发布时间:2010-03-26 
一、复试原则
1、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。做到政策透明、程序公正、结果公开,监督机制健全,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。
2、进行差额复试。
3、复试成绩满分为200分,低于120分者不录取。
4、公开招考的考生,于复试时带好相关材料前往上海交大闵行校区空天大楼1214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。未经资格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予录取。
5、按照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的总成绩进行排名,每位导师根据自己的招生指标按排名依次录取。
6、通过复试的考生,因受导师招生指标限制而不能录取的,可以允许其在相近学科内选择其他导师进行调剂录取。
7、参加上海交大统一的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,将取消其入学资格。调剂生体检和听力考试时间另安排,请关注研究生院主页和诸侯快讯官网网站近期的通知。
二、面试内容
1、考生的知识背景、科研能力、专业素质(满分100分);
2、外语听力(满分20分);
3、外语口语(满分20分);
4、综合素质能力考核(满分60分)。
总分200分。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。
 
三、复试安排
1、时间:
机口:3月29日上午9:00空天大楼
电口:3月29日上午9:00空天大楼
 
2、最终有资格参加复试的同学,我们在3月26日17:00前会电话通知。没有收到电话通知的考生,即没有获得最终复试资格。
 
前来复试的同学,请带好相关证明材料(包括身份证、准考证、在校成绩单、四六级证书复印件、获奖证书复印件等),在面试当天进行资格审查
 
通信地址: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空天大楼1214办公室
联系电话: 021-34206631
联系人: 李石光老师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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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3月2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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